1、单位根据用工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每月1-25日
2、用人单位人员调入及调出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参保的单位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1.参保单位填报《养老保险增减表》(表四),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参保人员增加,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3.新增人员从未参过保的,参保单位须将新增人员信息录入《批量新参保格式表》电子表格,申报时须将电子表格一并申报。
4.申报参保人员减少,按照不同情况,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退休人员审批表,或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1.每月1-25日到各区县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2.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医疗保险:
1.填写《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直管理处业务申报单》和《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 》;
2.每月16日至23日(正常工作日)医保窗口即时办理
失业保险:
1.申报。参保单位新增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是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未纳入失业信息系统的就业人员)的,参保单位应携带上述资料及时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2.审核。办理时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核对参保单位录入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信息采集软件的信息与所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给予办理,不符合的,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于每月1-15日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内完成参加失业保险新增人员登记,并将有关资料存档保管。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正义路五华坊42号
联系电话:0871-66277506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时限:单位合并、分立、在职转退休当月办结;参保信息变更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