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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

英文名:Yunn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简称:“云中”,“YNUTCM” 所在地:昆明 院校代码:10680 类型:医药类/考研院校

普通本科
  • 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中医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6-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7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264(兼传真) 详情
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4-26
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8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录取。第二十三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第二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8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电话:(0871)65918264(兼传真)举报电话:(0871)65918263 详情
云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4-24
云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云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9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录取。第二十三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第二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电话:(0871)65918999举报电话:(0871)65918263  详情
云南中医学院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08-04-15
云南中医学院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一、全称:云南中医学院二、校址:呈贡校区位于呈贡新城雨花片区。白塔路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88号,邮编:650011。三、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四、招生层次:本科和专科(高职)。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六、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只开设英语课程。七、男女生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九、录取规则1、院校志愿录取以第一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将第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因考分偏低所报专业志愿已满额未能录取,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者调剂到未满额的相关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非第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录取。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生源较少地区的考生。4、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加分和降分标准录取。十、加试: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十一、云南中医学院2008年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十二、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费,医学医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医学药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药品营销)专业40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生·学年;专科(高职):5000元/生·学年。十三、联系电话:0871-7150992,网址:www.ynutcm.edu.cn,邮编:650200。十四、遵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中医学院毕业证书。                  云南中医学院详情
云南中医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9-05-15
一、全称:云南中医学院二、校址: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三、学校性质: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部标码10680。五、招生层次:本科。六、学习形式:全日制。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八、男女生比例: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的考生。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考生慎重填报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类专业。十、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云南中医学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依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先报考生。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即将第一批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因考分偏低所报专业志愿已满额未能录取,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者调剂到未满额的相关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非第一批投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录取。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加分和降分标准录取。6、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邮寄。十一、加试: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十二、云南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十三、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费,医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药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药品营销)专业40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生·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十四、联系电话:0871-5918999,网址:www.ynutcm.edu.cn,邮编:650500。十五、遵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中医学院毕业证书。?                     云南中医学院??详情
云南中医学院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0-03-30
云南中医学院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一、全称:云南中医学院二、校址: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三、学校性质: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部标码10680。五、招生层次:本科。六、学习形式:全日制。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八、男女生比例: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十、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即将第一批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因考分偏低所报专业志愿已满额未能录取,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者调剂到未满额的相关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非第一批投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录取。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4、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加分和降分标准录取。5、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邮寄。十一、加试: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十二、云南中医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十三、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费,医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药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药品营销)专业40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学专业4500元/生·学年。十四、联系电话:0871-5918999,网址:www.ynutcm.edu.cn,邮编:650500。十五、遵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中医学院毕业证书。?                     云南中医学院详情
云南中医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3-05-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云南中医学院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云南中医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十九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13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999(兼传真) 13638749929 举报电话:(0871)65918263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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